作者:樂琰
[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,錢大媽的加盟費加上前期投入等,一家門店的投資約在50萬~70萬元不等,通常2年左右可回本。 ]
夜幕降臨,晚上8點多,上海一家錢大媽門店內依然有不少客人挑選貨品,頗有意思的是,店員對每個進門的顧客都發(fā)一張手寫的“7”字紙條,店員稱現在已過20:00,所有菜品打7折,每個顧客要憑“7”字紙條在結賬時享受7折優(yōu)惠,而到20:16之后,則所有菜品可以打6折,屆時店員會向所有顧客發(fā)放手寫的“6”字紙條。
這就是以打折和“不賣隔夜肉”著稱的生鮮超市錢大媽,短短幾年間,錢大媽迅速擴張,如今在全國已有3000多家門店。然而,近期,不少加盟商反映被錢大媽“割韭菜”,投資數十萬元基本無法回本,且存在諸多經營問題。
加盟商怨聲載道
靠著低價和擴張,生鮮零售商錢大媽迅速占領市場,值得注意的是,錢大媽的3000多家門店中,大部分是加盟店。
第一財經記者從錢大媽官方網站了解到,加盟錢大媽的門店面積可以從40平方米以下到100平方米不等,加盟費用從20多萬到30多萬元不等,包含現場施工、冷柜設備、空調、菜架和廣告制作等,整個加盟流程包括加盟咨詢、資格審查、意向選址、合同簽訂、信息披露、開店籌備、門店驗收、開業(yè)運營等步驟。
根據上述數據,有相關統(tǒng)計顯示,以目前錢大媽的加盟模式,其單店加盟費需要30萬元,3000多家門店就可以給錢大媽帶來約10億元的收入。公開信息顯示,2014年,錢大媽在廣東的21家專賣店,很快引來資本的目光。2015年,在獲得1300萬元天使輪投資之后,2019年錢大媽完成D輪融資,融資金額高達近10億元。一時間,錢大媽被估值約250億元,還一度傳出計劃上市的消息。
第一財經記者致電錢大媽的加盟招商熱線,其相關負責人表示,加盟費加上前期投入等,一家門店的投資約在50萬~70萬元不等,通常2年左右可回本,加盟商必須統(tǒng)一采購,并自行解決人員問題。此外,農產品是可以免稅的,但如果加盟商要求開發(fā)票,那是完全可以開具的。
盡管錢大媽招商人員表示約2年可回本,然而,近期卻有不少加盟商表示壓力巨大,關店和擬轉讓店鋪的加盟商不在少數。根據第一財經記者的采訪,不少還在經營的錢大媽加盟商也表示經營得非常累,幾乎不賺錢。
“我是在2017年和錢大媽簽約的,加盟了這么多年,可以說在最初的一段時間內,每個月虧損了2萬元,就算是后來情況好一些,也是整體無利潤的。加盟費加店鋪所有的投入大約在70萬元,到現在僅僅收回了十幾萬元,整體虧損50多萬元?,F在門店暫時停業(yè)了?!鄙鲜黾用松剃愊壬鷮Φ谝回斀浻浾弑硎?。
陳先生與錢大媽的“恩怨情仇”頗為復雜。“錢大媽現有3000多家門店,超過90%為加盟店,年銷售額100多億元,按照稅務規(guī)定要求其應按時按月給加盟店開具相關發(fā)票,但錢大媽一直未向我們提供過發(fā)票,因為雖然農產品大部分為免稅產品,但是其供應的貨品存在大量預包裝產品,這些均需交稅。” 陳先生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道。
“我們是于2017年9月與錢大媽簽訂加盟合同,同年11月16日開始正式營業(yè)至2020年7月16日。在此期間我們于2020年3月、4月及7月均用不同方式向錢大媽索要發(fā)票,我們向深圳市南山區(qū)稅務局舉報后,錢大媽于2020年7月下旬向我們門店開具了相關發(fā)票。然而在我們收到的所謂發(fā)票中,其開票品類、數量以及產品到店價格、金額均與實際到店產品幾乎完全不一致,同類產品價格差異巨大,更存在部分產品價格相差數倍,甚至數十倍、數百倍的差異。”他向第一財經記者出示了相關發(fā)票,總涉及金額逾800萬元。
鑒于上述情況,陳先生于2020年8月向相關部門舉報錢大媽虛開發(fā)票,存在偷稅漏稅等行為?!?020年10月24日,我們接到深圳市南山區(qū)稅務局電話,稱錢大媽公司對我們的門店銷售已經進行報稅,不存在虛開發(fā)票行為。我們對此結論并不認可。我們與錢大媽公司存在實際貨物銷售每天都是現金交易,現其所開具的發(fā)票與供應我們實際到店物品、價格幾乎不符,怎么就不是虛開發(fā)票?我們已經準備起訴錢大媽虛開發(fā)票?!标愊壬鷮Φ谝回斀浻浾弑硎?。
“頂班”質疑
除了發(fā)票問題,陳先生還對用工問題提出質疑。
他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道,“這幾年隨著錢大媽的擴張,所需要的相關員工越來越多,每家錢大媽門店平均配置在7個人左右,可是人員越來越難招,這就衍生出了‘頂班’?!敯唷墓べY還不低,錢大媽除了店長和店助之外就是收銀員和分割師,按照常規(guī)來說,一個普通收銀員工資在3800元~4500元/月,包吃住,月休4天。但‘頂班’收銀員已達每天最低200元,包吃住和路費。這就逐步造成惡性循環(huán),導致原來的員工心理不平衡,越來越多的人不愿意在門店從事固定工作,紛紛轉成‘頂班’?!?p#分頁標題#e#
“我這邊有4~5個群,每天都可以看到幾十條信息在招聘所謂‘頂班’人員。雖然錢大媽最初對門店提供過一些所謂的幫助,但漸漸地就不管了,因為門店越來越多。這些所謂的‘頂班’最開始都是錢大媽方面的主管和店長弄出來的事情?!敯唷瘜е挛覀兗用松痰某杀緵]有降低,且招固定工更難了?!标愊壬г沟?,并向第一財經記者展示了其多個“頂班”群內,有大量的有關招聘員工的信息。
錢大媽回應
對于加盟商的上述質疑,錢大媽9月11日對第一財經記者給出了回應,其表示:“基于銷售及收款事實,我司向上述加盟商開具了發(fā)票并進行納稅申報。在首次開出發(fā)票后,受票方提出我司開具發(fā)票不合規(guī)。經稅務局核查,我司最終按照稅務局和稅法的要求,按照銷售明細向對方重新開具了發(fā)票,并通過郵件向其發(fā)送了新的發(fā)票??偟拈_票金額與對方的銷售金額是吻合的,發(fā)票上的稅金與我司所繳納的稅金亦是吻合的?!?/p>
“關于‘加盟商人員招聘和社?!?,我司和每一個加盟商,都是依法注冊的獨立運營實體和法律主體,彼此之間的關系是特許人和受許人的關系,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、代理、雇傭、承包關系,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法律主體。加盟商在企業(yè)層面上的經營管理工作均由其獨立完成。我司給加盟商提供的是人員培訓、經營管理的咨詢和建議服務。我司無權也不會介入加盟商的企業(yè)管理,更不會插手加盟商的財稅社保招聘等關鍵決策。”
同時,第一財經記者在一份《特許加盟合同(單店)》解除通知書中了解到,錢大媽此前已經與上述加盟商解約,理由是該加盟商違反了相關規(guī)定。通知書內容顯示,2020年3月19日,上述加盟商門店違反錢大媽方相關管理規(guī)定,銷售隔夜水果,錢大媽于2020年7月4日向該店發(fā)出《違規(guī)行為處理通知》,對該店處以沒收20000元品牌保證金的處罰,并要求貴店于收到通知后7日內補足品牌保證金。
但陳先生方面對解約與處罰不服,其給錢大媽回函表示:“依據合同法的規(guī)定,合同的解除要具備條件,符合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的條件,合同當事人一方才可以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。錢大媽在通知函中提及的解除事由既不符合法定解除的條件,也不符合約定解除的條件。錢大媽要求我方支付違約罰款20000元同樣是沒有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的?!?/p>
“日清”模式的利與弊
據中國連鎖經營協(xié)會發(fā)布的《2020中國超市百強榜單》,錢大媽2020年的銷售總額達到133億元,排在第13位。
靠著“不賣隔夜肉”的概念,錢大媽品牌走紅,而這背后則是錢大媽的“日清”和“定時打折”清貨機制,在不少錢大媽門店都可以看到每天19:00開始全場9折,19:30全場8折,以此類推一直到23:30則是免費派送。
第一財經記者來到一家錢大媽門店時看到,門店收銀臺處醒目地寫著“不賣隔夜肉”,店內分為水果、蔬菜和肉類幾大品牌專柜,部分貨品已經賣空,但依然有不少顧客在等打折肉類貨品。
“生鮮產品的運輸要求高且保質期很短,所以貨損率是非常高的,如果可以每天清貨,則可以大大提升周轉率,保持貨品新鮮,降低貨損率。但是如何保證清貨是個問題。錢大媽這種按時間段打折的做法的確可以吸引很多客人,有助于清貨,但其門店也需要承擔極大的資金壓力,因為太過度的打折就是在抵消利潤。如果有很多加盟商提出質疑和抱怨,那就說明加盟商的利益受損,說到底還是錢大媽總部與加盟商之間的商業(yè)合作沒有很好地做到雙贏與平衡?!辟Y深零售業(yè)人士沈軍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。
有法律界人士認為,從法律角度而言,錢大媽是否涉及虛開發(fā)票,則是要看雙方的合同約定,其中是否涉及相關的開票。因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的合作模式可以細分為很多種,如果是單純的買賣合同,那就得開發(fā)票。但很多時候加盟的合作內容涉及很多方面,雙方所有的合作要以合同作為主要依據,比如雙方的對賬、發(fā)票和每日營業(yè)款處理流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