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問水城對“女企業(yè)家討工程款被批捕” 事件的通報
第一,為什么從2016年開始的7個項目,一個都沒審計?
第二,這些項目有沒有走招投標程序?馬某某的公司為什么能拿到如此多項目?
第三,所有這些項目,農民工工資都足額、及時發(fā)放了嗎?涉及金額多少?
第四,通報說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,支付給了誰?支付憑證在哪里?
第五,用項目去貸款的幾個億的去向?為什么法院凍結的1500萬被解凍?去了哪里?
第六,通報中對包括律師在內的對方相關人員諸多指控,證據(jù)何在?
第七,《中國經營報》記者郝成公開證據(jù)顯示,其曾多次聯(lián)系水城區(qū)相關領導表明采訪意圖,為什么水城方面沒有第一時間就通報的信息回應記者?
第八,水城區(qū)人民政府新聞辦今日之通報內容,通報給相對人馬某某某及其律師了嗎?對方是否認可?有何意見?
第九,既然通報說《中國經營報》的報道不實,那么你水城方面投訴或起訴媒體和記者了嗎?
第十,通報說,水城區(qū)政府自覺接受媒體監(jiān)督,誠摯歡迎媒體秉持依法、客觀、公正的采訪報道。那么,記者到水城采訪,能采訪到被羈押的對方相關人員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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